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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论教育法典的功能

文章摘要:我国教育法典的编纂已经提上日程。编纂教育法典首先需要厘清它的功能定位、体例结构,进而确定其编纂步骤。在功能定位上,我国的教育法尚不构成独立部门法,可以划入领域法的范畴;同时,教育法典应兼具管理法和救济法的功能。在体例结构上,教育法典应当是法典编纂而非法律汇编,可以采取总则加分则的模式。此外,在编纂过程中还需要关注教育法典与宪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刑法以及现行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合与协调。教育法典的编纂首先需要做好充分的理论研究准备,其次需要对当前的教育法律体系进行补充、修订、清理和体系化,最后再分步编纂总则与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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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作者:罗冠男 

作者单位: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 

论文分类号:D922.16